lof太傻逼,不用了。

*方无。试着写一段
*介于游戏和原作之间,极短。



方应看会经过神侯府,好像名正言顺,又并无所求地,“随意”地经过。每次来,也不是空手,总会带些东西来。至于他带没带东西走,就没人知道了。这天下的东西,并非只有有形之物才有价值。但也恰恰好,唯独无形之物最难估价。
方应看又总会“刚巧”地碰上无情。他还会笑,笑得月朗风清,又带几分热切,带几分积极。
金剑笑道,他好像一只小狗狗。倒不含贬义。他方应看哪怕是狗,也像是哪里的名贵犬种,说是狗,就又显得无害和乖巧,让人觉得可以依他绕于膝下,趴在腿上,而忘记尖牙有多靠近柔软的喉咙。他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小侯爷,谁知这狗皮下披的不是狼子野心。
但无情只是缄默。他的缄默是不含情的,既剔又冷,像坚薄的冰,而坚冰又如玉。偶尔他会收一些东西,比如酒。可酒是他惦念着要给三师弟喝的,大多数的“礼物”,或是直接说“值钱的东西”,他是不动的。无情想要的东西,无价,无形,千金难得,又无需片厘。方应看只得笑着收回他的有形之物。可他们之间应当是做过交易的,正如没人知道他们说过什么一样。
我本将心向明月,奈何明月照——
方应看漫漫地念,到结尾,似是说不下去了。无情若是明月,当然是不会独独照向沟渠的。那也只能是奈何明月照九州。他不愿说出来,仿佛怕话一脱口就要成真;又似是一腔柔情流泻,到底下勾了一勾,又柔柔地笼回口腔,更显得柔肠百转。
只可惜无情仍是无情,他这一腔春水,便只能浇泄春光去。这次,他来了,有来便有去,又该到走的时候了。
他走时,无情将头抬了一抬,似乎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瞥。方应看在花下,在花里,花又飘零着落在他的脚下和路旁水渠里。长沟流月,落花流水皆去无声。他没有回头。无情便也只是定定地看着他的背影,仿佛只是漫不经心的延续。
那时是春末,一树花将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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